Mandarava 发表于 2021-06-23 10:33
就算注销麻烦,资料给人家 自己注销啊?为什么还要打人?
7788123abc 发表于 2021-6-23 10:51
肯定要受害人自己注销啊。资料在打人那些人手里不还给受害人。还让她去义乌申请丢失登报补办再注销。兔子 ...
老六 发表于 2021-06-23 11:03
理由不清晰,多大点事,确实可以去登报补办再注销,所以为什么不给,反正都能注销。而用了这么久的挂名企业,是否得到利益,最后又撕破脸皮?才发生这个事?报警处理了么?如果单方面打,他们两夫妻都要进去。如果双方打,两边都全部进去。若不构成轻伤,都是行政拘留。发论坛帖你一个人说这些有什么用,要把切实证据拿出来
老六 发表于 2021-06-23 11:03
理由不清晰,多大点事,确实可以去登报补办再注销,所以为什么不给,反正都能注销。而用了这么久的挂名企业,是否得到利益,最后又撕破脸皮?才发生这个事?报警处理了么?如果单方面打,他们两夫妻都要进去。如果双方打,两边都全部进去。若不构成轻伤,都是行政拘留。发论坛帖你一个人说这些有什么用,要把切实证据拿出来
7788123abc 发表于 2021-6-23 11:28
明知道资料在别人手上为何还要大老远跑义乌去登报挂失再补办再注销呢。本就是简单的事情,最多是受害人一 ...
老六 发表于 2021-06-23 13:22
我说,“弄到打人的地步”和“跑去注销”来说,跑去注销是多大点事。重点还是在于,当初为什么给他弄壳,是否从中得到利益,你说没半分利益,那还真是冤大头。吃饱了撑着没事干,万一拿去贷款,那就麻烦大了
huanghuazhe 发表于 2021-07-27 13:44
真有这么奇葩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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