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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普法案例 | 未成年人开车出车祸,责任谁来担?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清说法    时间: 2024-6-3 15:50
标题: 普法案例 | 未成年人开车出车祸,责任谁来担?
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能开车吗?未满18周岁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吗?未成年人能驾车上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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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3年6月8日,被告肖某无证驾驶小车在某路段与案外人林某驾驶的小车相撞,导致车辆受损。经认定,肖某负主要责任,林某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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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林某要求保险公司在车损险范围内赔偿车辆损失,该公司依据保险条款支付车损损失和施救费共计46000元,并据此取得代位求偿权。保险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肖某及其父母赔偿其基于事故主要责任所产生的保险代位款328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同时,由于肇事车辆系陈某租赁给肖某开,被告肖某及其父母提出申请追加陈某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法院予以准许。

肖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未满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此其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陈某明知肖某未满十八周岁无法取得驾驶证,仍然放任肖某驾驶该车辆,存在过错。

综合考虑肖某和陈某的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等因素,及其实际履行能力,肖某和陈某应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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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上不允许考取驾驶证。如果其无证驾车,甚至是驾车肇事,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来承担全部或连带责任。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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