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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勒索他人 [打印本页]

作者: 苏心何    时间: 2024-6-26 20:45
标题: 勒索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去年3月28日晚,男子小张在QQ上看到一条带着“裸体聊天”字眼的消息,他便添加对方为好友。聊天过程中,对方热情主动,不一会儿就主动邀请小张裸聊,还发来链接让其点赞。面对这“好事”,小张点击链接,开始和对方QQ裸聊。结束后,对方给小张发来了一段视频,里面正是小张刚刚的裸聊视频和小张手机上的通讯录信息,并向其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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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法院对敲诈勒索案作出公开宣判,作案人李某等7名被告人获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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