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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位小伙在乐清“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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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皮皮白的乐园
时间:
2024-7-23 14:07
标题:
这4位小伙在乐清“落网”!
一些车主为了引人注目
把自己的汽车改装成“显眼包”
改排气管、车辆外形、大灯等应有尽有
注意!这些都属于非法改装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
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近日
乐清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夏季行动”
组织精干警力进行路面巡逻
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
精准查处改装车4辆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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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4日16时35分,乐清交警在乐清市北白象镇岭西北路25号路段查获一辆号牌为鄂L****1的非法改装车辆。经核查,该车辆私自改装排气管。交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罚款200元,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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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11时33分,乐清交警在乐清市北白象镇鹤浃村地段查获一辆号牌为浙C****V的非法改装车辆。经核查,该车辆私自改装排气管。交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罚款200元,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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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16时23分,乐清交警在乐清市磐石镇农贸路75号路段查获一辆号牌为浙C****9的非法改装车辆。经核查,该车辆私自改装排气管。交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罚款200元,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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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11时27分,乐清交警在乐清市北白象镇鹤浃村地段查获一辆号牌为浙C****1的非法改装车辆。经核查,该车辆私自改装排气管。交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罚款200元,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非法改装车辆面临的后果有哪些?
01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0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3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
04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05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 ,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
乐清交警温馨提示:
车辆改装要确保选择
合法合规的零部件和改装方式
并遵守相关法律和安全要求
以保证驾驶安全和合法使用
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
对车辆非法改装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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