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鬼鬼 发表于 2025-02-23 15:34
你也不是好鸟,透露别人信息,人品有问题,你们中介上次还骗了我五千信息费,报警都不给
NYXH 发表于 2025-02-23 16:23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Snowedream 发表于 2025-02-23 19:10
哎呦,这不是新世纪中介抢单王,听说黑客户的钱有一手的
NYXH 发表于 2025-02-23 16:24
好好读读法律,当年两头吃钱,吃那么多不怕自己撑着
一衣 发表于 2025-02-23 16:05
想钱想疯了
一衣 发表于 2025-02-23 16:03
你的话也不太真实
一衣 发表于 2025-02-23 15:56
做人好好做人,几年过去了,还纠结这点事情,有意思吗
幼稚鬼鬼 发表于 2025-02-23 15:34
你也不是好鸟,透露别人信息,人品有问题,你们中介上次还骗了我五千信息费,报警都不给
幼稚鬼鬼 发表于 2025-02-23 15:34
你也不是好鸟,透露别人信息,人品有问题,你们中介上次还骗了我五千信息费,报警都不给
林灵珏 发表于 2025-02-24 07:49
挺有意思!跳单的人用这么多小号来黑我。现在是法制社会,凡事讲证据,请拿证据出来!还有出来混的迟早要还。
林灵珏 发表于 2025-02-24 07:08
谁骗你中介费找谁,自己拿证据,在我这里黑我没事,只要有证据随便黑。
Snowedream 发表于 2025-02-24 14:58
你们死皮赖脸起来,白都能变黑,还身正不怕影子斜,真是不要脸的玩意
苛察 发表于 2025-02-27 15:44
哪个婚介所的?
苛察 发表于 2025-02-27 15:44
哪个婚介所的?
ioo9 发表于 2025-02-28 14:48
红娘是牵线的,跟这个有什么关系,没懂...
yezhihaogg 发表于 2025-2-28 16:52
我有个问题,如果买房找中介,最后中介费太高我不愿买,我有没有权利找新的中介帮我介绍?还是说我就不能买 ...
欢迎光临 乐清上班族网 (http://g.5iyq.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