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标题: 有没有懂个税税务朋友,有自建房再租房能申请个税专项扣除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沄沣    时间: 2025-4-21 07:54
标题: 有没有懂个税税务朋友,有自建房再租房能申请个税专项扣除吗
村里有自建房在我名下,国有证,自己租房住,这种情况能申请个税专项扣除吗

作者: ShiftC    时间: 2025-4-21 10:26
工作地点有房,不能享受抵扣。
作者: 沄沣    时间: 2025-4-21 13:03
ShiftC 发表于 2025-04-21 10:26
工作地点有房,不能享受抵扣。

农村自建房也算吗
作者: 小小冰激凌    时间: 2025-4-21 13:55
你这个自建房是国有出让商品房性质还是农村宅基地性质,农村宅基地=无房,国有出让商品房才算有房
作者: 沄沣    时间: 2025-4-21 15:36
小小冰激凌 发表于 2025-04-21 13:55
你这个自建房是国有出让商品房性质还是农村宅基地性质,农村宅基地=无房,国有出让商品房才算有房

国有出让,,这个月提交了租房专项也抵税了,,我现在该删了吗
作者: 周周周N    时间: 2025-4-21 16:15
沄沣 发表于 2025-04-21 15:36
国有出让,,这个月提交了租房专项也抵税了,,我现在该删了吗

这个跟
作者: 周周周N    时间: 2025-4-21 16:16
沄沣 发表于 2025-04-21 15:36
国有出让,,这个月提交了租房专项也抵税了,,我现在该删了吗

不要删除
作者: iyq    时间: 2025-4-21 17:42
建议删除,这个事后追责且有高额滞纳金。。。。工作地有房就算,除非是没证房他们查不到
作者: uyjzhang0    时间: 2025-4-22 15:30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如下:

---

### **一、适用条件**
1.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 无论是否在户籍地,只要在主要工作城市(即实际工作的城市)无自有住房即可。
   - “自有住房”指已取得产权或享受购房贷款利息扣除的住房。

2. **实际发生租房支出**:
   - 需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无需备案,但需留存备查)。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

### **二、扣除标准**
扣除金额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分为三档:
1. **每月1500元**:  
   适用于**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
2. **每月1100元**:  
   适用于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3. **每月800元**:  
   适用于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

### **三、扣除主体**
- **纳税人自行扣除**: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纳税人本人)可申报扣除。
- **夫妻双方工作同城**:只能由一方扣除,通常由签订合同的一方申报。
- **夫妻异地工作**:若双方在不同城市无房,可分别按各自城市标准扣除。

---

### **四、常见问题**
1. **合租能否扣除?**  
   若租赁合同列明纳税人姓名(即使多人合租),可按规定标准扣除;若合同无本人姓名,不可扣除。
   
2. **跨城市租房问题**:  
   若在主要工作城市无房,但在邻近城市租房(如北京工作、燕郊租房),仍可按主要工作城市标准扣除。

3. **年度中途换租**:  
   可累计扣除,但需保留多份租赁合同备查。

4. **申报材料**:  
   填报时需提供租赁合同编号、出租方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无需上传凭证,但需留存合同备查。

---

### **五、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扣除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按实际租住月份计算(不满一月按整月扣除)。
- **虚假申报风险**:若虚假填报(如虚构租房合同),可能面临税务处罚。

---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解读。具体城市分类可参考各地统计局公布的市辖区户籍人口数据。

如果需要查询所在城市的具体扣除标准,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作者: ShiftC    时间: 2025-4-23 10:12
沄沣 发表于 2025-04-21 13:03
农村自建房也算吗

有证就算,无证不算。
作者: 薄荷草    时间: 2025-4-23 10:47
如果是温州范围的自建房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是不能抵扣租房专项的。




欢迎光临 乐清上班族网 (http://g.5iyq.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