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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到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和大家说下乐清市**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
公告显示,乐清市人社局就这家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立案调查后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文书编号是乐人社监罚字责改决字〔2026〕第000009号。
因为没办法直接给这家公司送达文书,邮寄也送不到,人社局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从公告发布那天起算,过十天就视为送达了。
根据调查结果,这家公司有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涉及王**、蔡**、陈*、王**、李**、王**、成**、刘**、张**、成*等10名员工,总共拖欠工资186070元。
人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责令这家公司改正,要求在2026年03月11日00时00分前完成改正,还要在2026年03月12日00时00分前,把改正情况书面报告给人社局。
公告里还提到,如果这家公司不执行这个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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