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2024年3月27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征预告〔2024〕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乐北线改扩建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上敖股份经济合作社、中心股份经济合作社、仓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垟下股份经济合作社、林场股份经济合作社、湖上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西门股份经济合作社、金溪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示内容:
规划用地红线:
拟征收土地示意范围:
来自2024年3月27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征预告〔2024〕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4年6号地块(乐清市虹桥镇虹桥西路邬家桥段建设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邬家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示内容:
规划用地红线:
拟征收土地示意范围: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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