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招聘司法雇员5名。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温州市户籍(以报名开始之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有政法工作经历的户籍不限;
(四)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不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截至报名开始之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司法雇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年薪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鹿城法院北楼903室(车站大道温迪路东首)。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鹿城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报名表》(附件1)后前往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2023年11月2日—11月4日。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鹿城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好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人才引进考试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证件、材料、信息获取考试、招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用资格。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