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由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饶某某、王某某、郑某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一案在县法院公开宣判,饶某某等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该案系泰顺县首例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案件。
为获取非法利益,2022年7月至11月,被告人饶某某、王某某、郑某某组织多名未成年女性在KTV等娱乐场所内为顾客提供有偿陪侍服务。同年11月2日,泰顺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将相关人员抓获归案。
案发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同时向侦查机关提出了进一步取证方向和意见。最终认定饶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2023年3月份以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KTV、酒吧等重点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检查行动,对娱乐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加强宣传教育。同时,围绕重点场所合法经营、规范经营,下步检察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将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保障行业健康发展,为未成年人构筑起安全屏障。
来源: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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