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学生第一批(不动产批次):其父母或本人(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2015年后因城市建设涉及的拆迁户子女入学,根据其拆迁安置地,等同不动产批次安排入学。
统筹学生第二批(跨乡镇人员子女):随父母工作生活、经商,确需跨施教区、跨乡镇(街道)就读的乐清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统筹学生第二批(新居民人员子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乐清市办理居住登记并在乐清市缴纳社保连续一年以上 (报名前还在缴纳)。
各类政策照顾对象:符合《2021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中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
(注:如果前一批次已招满,则不再启动下一批次招生。)
网上统一报名登记时间:6月1日—3日(9:00-21:00)。只要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学生(家长)在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报名录取结果。
第一步:手机下载APP“浙里办”并运行。
第二步:点击“立即登录”。
第三步:点击“立即注册”完成信息填写并登录。
第四步:在搜索栏中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
第五步:点击“在线办理”。
第六步:点击“开始报名”。(勾选同意)
第七步:选择“乐清市”,点击“下一步”。
第八步:选择“学校类型”中的“公办初中”,点击“下一步”。
第九步:选择“申请学校”“乐清市城南中学”完善报名表相关信息,
点击“提交”。(注意前面打★的都需要填写)
在填报“房产信息”时,持有房产证的学生(家长)对象要填写,若无房产证的可以不填。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号码在产权证第二页的位置,房产证人姓名可以填写产权持有者的其中一个。
在申报“施教区学生”时,部分学生家长没有房产证,可在“监护人居住证明”上拍照上传实际居住房子的购房合同、购房凭证或租房协议(与房东签订)和水电费凭据等即可,材料上传支持多张图片。在申报“跨乡镇工作人员子女”时,劳动合同与就业单位签订即可,无须劳动部门出具;居住证明可以是租房协议、购房协议等;水电费可以是房东在支付宝中缴纳的电子证明(手机截图)等,具体要求根据各学校的招生简章。
2015年后因城市建设涉及的拆迁户子女入学,根据其拆迁安置地,等同不动产批次安排入学。若未领取房屋产权证的,可以用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拆迁文件、拆迁(合同)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房款缴费发票等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移民对象可以参照上述材料提交。
在教育部门或学校审核前,学生家长可以对填报的具体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报名登记;若教育部门或学校审核通过,学生家长无法对填报的具体信息进行修改。报名对象、申请人涉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错误的,若不能自行修改,可以向教育部门申请更正,但需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
来源:乐清市城南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