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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2021年乐清市丹霞路小学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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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在线 发表于 2021-5-29 11: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 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1〕27号)、《2021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乐教〔202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乐清市丹霞路小学实际,现将乐清市丹霞路小学2021年新生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1.施教区学生
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年龄需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其中户籍、房产于2021年5月31日后申报、迁入的适龄儿童,不列入2021年施教区学生对象范围。招生名额315名。

当施教区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拥有户籍和父母有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再安排只有户籍的适龄儿童,优先招收户籍迁入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同一类入学根据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给予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分流。

该批次分流对象在规定时间内需重新报名,由市教育局按照分流政策,根据其申请志愿和户籍登记(迁入)时间先后顺序优先统筹安排入学。

2.统筹学生
适龄儿童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小学就读的,在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按照以下统筹安排:

第一批:其父母或本人(适龄儿童)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不动产证人员子女数量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按照不动产证的登记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持有不动产证人员的子女,由市教育局组织分流,根据其申请志愿和被分流学校的学额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2015年后因城市建设涉及的拆迁户子女入学,根据其拆迁安置地,等同不动产批次安排入学。

招生批次中涉及不动产是指适龄儿童或父母全权所有的,性质为住宅,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登记时间以不动产证办理时间为准,网上房产预登记的不予列入该批次。
宁康路以南区域;宋湖、盖竹村所在地区域;东北方向与后所相邻、南至三环路以北区域。共八个村:盖竹村、宋湖村、水深村、悬浦村、马车河村、黄村、八金田村(旭阳路以西)、南门村(宁康路以南)以及民丰居、丹霞居(宁康路以南)、清远居(市三环路以北)和乐湖居(区域内)。
1.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为6月2日—4日(每日9:00-21:00)。

2. 报名方式:
适龄儿童家长需提前登陆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后,通过下载并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方式,再根据微信公众号“乐清教育发布”上的“招生报名手册”完成报名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录取结果等信息。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网上报名登记确有困难的家长,可由所在幼儿园帮助其报名登记。
识别二维码,看微信公众号“乐清教育发布”上《2021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手册一键get!看你家孩子怎样入学》
1.时间安排:
7月1日—7月2日,施教区学生审核。
7月3日,施教区学生信息修改完善。
7月8日,统筹学生第一批(不动产生)审核。
8月15日,未报名、未录取的学生补报,统筹安排入学。
2.审核地点:
乐清市丹霞路小学南幢教学楼一楼。
乐清市丹霞路小学根据《2021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文件精神,以户籍为主、划片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分批录取的招生办法。
1.6月2日——6月4日为网上统一报名登记时间。适龄儿童家长需提前登陆浙江省政务服(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后,通过下载并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方式,再根据微信公众号“乐清教育发布”上的“招生报名手册”完成报名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录取结果等信息。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网上报名登记确有困难的家长,可由所在幼儿园帮助报名登记。

2.7月1日——2日,由学校现场审核施教区学生。由其监护人陪同适龄儿童,并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携带单寸照片1张,到丹霞路小学现场审核。

3.7月31日前,在校园微信公众号“多彩丹霞”、校园网、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布录取人数和录取学生名单等信息。

4.所填写信息如有不真实,一律不予录取。

5.招生咨询电话:0577-55776255(教导处)。

6.未尽事宜,以《2021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准。

乐清市丹霞路小学
2021年5月28日
来源:乐清市丹霞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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