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6月17日至2004年6月17日),派出所及交警大队男执法辅助类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6月17日至2004年6月17日)。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明确的要求为准。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文职辅警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市外生源本地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本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本人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本人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本人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本人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本人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