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权利?人的权利又是终止于何时?哪部法律涵盖了人的出生和死亡?3月3日,在第111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翁垟街道特邀浙江泽大(乐清)律师事务所叶佳律师为70余名村妇委主任和执委上了一堂生动而有现实意义的《民法典》法律课堂。 为给在场的女同胞带去一场生动而有趣的普法讲座,使女同胞能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学会并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叶律师从民法典实施以来新出现的典型案例为引,分别讲了家务补偿、高空抛物、自甘风险和好意同乘的法律规定。此外,针对高空抛物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将获罪入刑。提问互动环节,在场人员踊跃提问,“劝酒有责任吗”、“为什么上次新闻看到高空抛物没坐牢”、“不劝酒出事有责任吗”等等问题,叶律师均耐心地予以一一解答。 课后,普法志愿者向与会人员分发《小清说民法典》、《民法典》宣传折页、《宪法》、金融风险防范等宣传资料。同时,普法志愿者呼吁:法律知识内容丰富,一场法治讲座并不能穷尽所有法律知识,我们主要是传递法律思维,浇灌你们心中的“法治种子”使其落地开花,目的是为了更好发挥普法宣传作用,让更多的女性知法守法,理性维权,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来源:印象翁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