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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不送 发表于 2023-12-19 16: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意见》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十五种从重情节,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从重处理;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意见》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酒驾醉驾治理体系,有利于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应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部分要点如下: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

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宽处理:

自首、坦白、立功的;

自愿认罪认罚的;

造成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或者取得谅解的;

其他需要从宽处理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轻微伤或者轻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

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实施妨害司法行为的;

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来源:温州鹿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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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W1974 发表于 2023-12-19 19: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权贵和穷人这阶级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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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男青年 发表于 2023-12-20 08: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移动
对自己人很友好,没关系的老板姓只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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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沐月清99 发表于 2023-12-20 08: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宽处理:

自首、坦白、立功的;

自愿认罪认罚的;

造成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或者取得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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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胖虎吗 发表于 2023-12-20 15: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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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325600 发表于 2023-12-20 16: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 联通
如果有些  醉酒 发生事故,先跑  等第二天酒醒再去    自首   的    有相应的 对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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