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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托关系”就能上大学?假的!一考生家长被骗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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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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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小刺老 发表于 2023-7-1 0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每年的高考,都牵动着千万考生和家长的心。为让孩子能上大学,有好前程,爱子心切的家长们不惜花重金托人“走关系”,然而却掉入了骗子设计的“陷阱”,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日前,鹿城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涉高考招生的诈骗案件。

今年4月,金某某为了让孩子能够考上心仪的大学,提前锁定意向专业,打听了解到温州某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帮忙“推荐入学”,遂找到了该机构负责人吕某某。吕某某谎称自己认识招生办工作人员,掌握很多“内部资源”,只要花钱疏通关系,就可以安排其女儿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被某大学降分录取,需分三次缴纳共计35万元费用,分别用于申请入学资格、获得校测资格以及获取录取通知书。随后,吕某某约金某某签订了一份居间合同,承诺金某某缴款后若未获得资格全额退款,金某某当场支付10万元用于第一阶段申请入学资格的“活动费”。

实际上,吕某某通过联系相关“三位一体”招生培训教师,已得知金某某属意的大学并没有特长生招生计划,但仍然欺骗金某某,并将诈骗所得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销,以还在疏通关系、出差、转账额度被限制等理由拒绝还款,后金某某意识到被骗报警。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卷宗,提审吕某某,其交代:“学校的招生信息都是以学校公告为准的,就是有熟人提前知道的内部消息也不一定准确,我个人也是没有能力办这个事的,当时就是急于还债……”
5月10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就该案提起公诉,认为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吕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依法可从宽处罚。

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一审判决吕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来源: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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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worries 发表于 2023-7-1 11: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华数
这种骗术每年都是必备的保留项目,是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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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西柚 发表于 2023-7-1 13: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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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执笔弃花间 发表于 2023-7-1 16: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还是要走正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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