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与履行录用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和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三甲医院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乐清市内未满现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编人员及辞职未满5年原事业编人员;
5、已是乐清市卫健系统的在编事业人员;
6、2022年通过乐清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和乐清市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辞职未满5年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