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现户籍为乐清市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且连续任职满2年,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3.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干部的,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定档要为“良好”及以上档次;除正职干部外其他“两委”干部,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定档要为“良好”及以上档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④处于停职或歇职状态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