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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醉驾,找人顶包
不会真的有人以为
用这种“狸猫换太子”的小把戏
就能逃避法律责任吧?
11月30日凌晨
乐清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
翁垟街道柳翁线与兴茂路路口附近
发生一起车辆碰撞护栏的交通事故
交警赶到现场后
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左前车头部位受损
而事发地位于现场数百米外
一段十余米的护栏被撞毁坏
损坏的护栏碎片散落一地
“驾驶员”鲁某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但面对交警的询问
鲁某又闪烁其词
更是无法准确说出事故发生具体时间
同时,交警还在车辆后座
发现浑身酒气的车主陈某
交警依法对两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车主陈某的呼气检测
结果属于醉酒驾驶范畴
鲁某检测结果无酒精
结合现场各种迹象
交警怀疑鲁某存在“顶包”的嫌疑
再三告知鲁某“顶包”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鲁某表示明白并坚称
事发时是自己开的车
但很快鲁某就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交警通过调查掌握了
陈某醉酒驾车肇事的证据
面对证据陈某和鲁某才交代了
醉驾肇事后“顶包”的违法事实
经调查了解
事发前一晚,陈某驾车外出应酬,期间喝下3两左右白酒。餐后陈某没能找到代驾,加上已是凌晨时分,于是陈某就抱着侥幸驾车回家,结果途中不慎撞上护栏。
发生事故后
陈某担心自己酒驾被交警发现
于是选择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并打电话让鲁某为自己“顶包”
鲁某赶到后
两人还“细心”的互换外套
随后由鲁某打电话报警处理
两人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举动
结果却被交警一眼识破
事后,经过对陈某体内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16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朋友情谊应合乎道义
绝不能超越道德底线
更不能触犯法律边界
真正的帮助
是及时提醒规劝饮酒者
切莫酒后驾车上路
来源:乐清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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