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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等三分 不抢一秒,无论步行还是驾车,出行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这是交通安全常识。然而,部分驾驶员一到路口,就“选择性失忆”,一脚油门冲过红灯路口,这不仅危险,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未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罚款150元、记6分的处罚。
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所有的路面监控,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曝光,今天的违法曝光台,就来曝光一波“闯红灯”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曝光台:
浙CF5R56
姓名:张*雷
违法时间:2024/1/24 14:31:40
地点:104国道与乐清市柳市镇新光大道交叉口
浙C22E6M
姓名:陈*燕
违法时间:2024/1/23 13:56:56
地点:乐清市乐白公路与潘家垟村交叉口
浙CJ558H
姓名:虞*进
违法时间:2024/1/23 13:39:49
地点:乐清市龙上线与石帆街道湖西路交叉口
浙CX1H05
姓名:郑*彪
违法时间:2024/1/22 15:56:58
地点:乐清市乐白公路与柳白公路交叉口
浙C33UC5
姓名:吴*蒙
违法时间:2024/1/22 15:54:59
地点:乐清市市区良港路与晨曦路交叉口
每一次的违法,都有可能付出生命代价,乐清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时刻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 勿闯红灯。
来源:乐清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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