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级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市级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3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一)选调范围
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3.在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涉及机构改革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1.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8月17日9时-8月23日16时
资格初审时间:8月17日9时-8月24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由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温州人才网(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选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9月18日9时— 9月21日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