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凉秋瑾言 于 2024-8-31 10:20 编辑
根据《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浙江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9〕64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8月底前已备案乐清市托育机构和已登记幼儿园托育部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 有关当事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7-61886799。
附件:乐清市已备案托育机构和已登记幼儿园托育部公示名单(截至2024年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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