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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案例|吃个饭被人拍进短视频,她起诉平台获赔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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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说法 发表于 2024-11-24 2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短视频平台上,形形色色的探店视频受到很多观众青睐。这些视频不仅满足了观众的好奇心,为消费者提供建议,有的还为博主和店家引流,将此做成了生意。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但有不少网民反映,曾遭遇过“别人拍视频,自己‘被出镜’”的经历。探店者能随意拍摄路人吗?公共场合的拍摄行为该如何规范?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路人被探店者拍摄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起诉后获赔1万元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湖北武汉的小丽(化名)在某餐厅就餐时,看到有人在拍摄探店视频,镜头冲着自己座位的方向。小丽明确表示不要把自己拍进去,后续却在对方发布的探店视频中看到了自己。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持续传播的视频给小丽带来了困扰,她联系了短视频平台,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于是,小丽起诉了短视频平台,要求其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文兵表示,原告小丽认为自己明确拒绝了拍摄,对方不仅不尊重自己的意见,还未经其同意将视频上传到网络。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王文兵解释:“短视频平台发布的探店视频公开了原告的肖像,该视频拍摄者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该视频经过不特定对象的点击、收藏、转发,使原告遭受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鉴于该视频的点击量及转发量并未达到较大规模,且在诉讼过程中,短视频平台删除了相关视频,停止侵害。最终,经法院调解,短视频平台向小丽赔偿1万元。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路人“被出镜”时有发生 探店视频拍摄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缺少涉及肖像权的相关约束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记者搜索社交平台注意到,不少网民跟小丽一样有过“被上镜”的遭遇。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和朋友吃饭时,经常遇到探店拍视频的博主,他们把三脚架等设备放在餐桌或过道,镜头的角度会随时变化。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一些粉丝较多的博主,拍摄设备多、影响面比较大,有时会把你拍进去。但我只是吃个饭,不想被别人当成作品,将肖像公之于众。如果直接对着我拍,肯定要去说一下。”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王先生说,他也遇到过做得比较正规的探店博主,他们如果拍到路人后会主动征询意见,有保护路人肖像权的意识。“如果被拍到的人不愿意,他们会在视频后期做相关处理,比如打马赛克。但现在好多博主为了方便不考虑这些,给去吃饭的人造成了困扰。”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互联网平台本地生活资深服务商刘女士告诉记者,探店视频一般由商家或代理商发布招募任务,探店达人接单拍摄。但在拍摄层面,涉及路人肖像权时,商家和代理商都对达人没有具体约束。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公共场合拍摄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如何保护肖像权?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如今,用镜头记录生活越来越方便。然而,方便的同时,公共场合的直播、拍摄行为也影响到了他人。如何让民众更了解“随手拍”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研究员黄尹旭表示:“大众对肖像权接触不多,接触较多的是滥用明星肖像权的一些纠纷。其实路人同样有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明星和普通人的肖像权是平等保护的。对于已经公开传播的短视频,如果没有征得相关肖像权主体的同意,肯定涉及到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黄尹旭建议,视频拍摄者应具有自律心和边界感。监管部门可以增加普法宣传,并发出保护肖像权的倡议,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拍摄行为。
[backcolor=rgba(185, 213, 229, 0.19)]  “拍摄者可以征求路人的意见。如果没有征得同意,最好采取一些技术措施,比如用马赛克遮挡或是把面部、声音特征进行处理。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增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自己肖像权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应发布一些肖像权保护的倡议,倡导自媒体从业人员维护用户、路人的人格权益、肖像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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