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镇、虹桥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现将《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公安局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 泊位划分方案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乐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乐政发〔2024〕17号),为规范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对柳市镇、虹桥镇行政区域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进行划分。 一、适用范围 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行政区域。 二、划分等级 本次划分不设置核心泊位,只划分一类停车泊位、二类停车泊位(详见附件1)。 三、收费标准 按照《乐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乐政发〔2024〕17号)文件规定实施(详见附件2)。 四、施行日期 本方案于2025年4月2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柳市镇、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等级划分 2.乐清市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1: 柳市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等级划分表 泊位等级 | 泊位路段 | 备注 | 一类泊位 | 东至柳黄路(含边界线),南至溪桥路,西至柳江路(含边界线),北至车站路。 另包含柳青北路(京岚线国道-车站路) | 一类泊位路段中的:车站路、溪桥路,翔来路、杨帆路、兴达路、安平路、怡月路、参照二类泊位标准收费。 | 二类泊位 | 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
柳市镇停车泊位区域划分图 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等级划分表 泊位等级 | 泊位路段 | 备注 | 一类泊位 | 东至吕东北路(吕东北路-吕东南路),南至虹桥中路,西至新市街(新市街-虹河西路),北至镇小路;以上均含边界线。另包括幸福路(吕东北路-合兴环岛);虹桥中路(吕东南路-合兴环岛);飞虹北路(通仙路-镇小路);飞虹南路(虹桥中路-城南大道);虹南路(幸福路-黎明东路)。 | 一类泊位路段中的镇小路、新凯路参照二类泊位标准收费。 | 二类泊位 | 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
|
虹桥镇停车泊位区域划分图 附件2: 乐清市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车型 | 泊位等级 | 收费标准 | 收费时段 | 首小时内 | 首小时后 | 24小时单次封顶收费 | 小型车 | 一类泊位 | 3元/辆·小时 | 1.5元/辆·半小时 | 20元 | 8:00-18:00 | 二类泊位 | 2元/辆·小时 | 1元/辆·半小时 | 10元 | 8:00-18:00 | 备注 | 1.在辖区内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免费;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时间,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 2.大中型车根据实际占用小型车车位数计费,最高不超过小型车收费标准的两倍收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