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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出走第一次是10岁时,因为暑假带他回老家玩了一个星期,然后回到浙江第二天,就因没人玩,出去乱跑。然后报警找到,躲到外面6-7个小时,找到时没有骂,没有打。事隔2年,因被老师说了,然后不回家,也是找了一晚上才找到,也是没有任何打骂,还讲道理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当年回到老家过年,因在家被我说了,搞得一晚上不回家,跑到外面田地里过了一夜,还把他带到警察局,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没过几天,大年29日,因不回县城过年,要在外公家待着,一个人又跑到田地里去,找到时被他爸关在房间里打。这次因为秋假,在家玩手机,被他爸爸说,又跑出去。找到时,被打的脸都肿了。当天晚上写的这篇日记。没有一点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错误,而是把这每一次当成躲猫猫。想你们怎么能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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