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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这场漫长的私人恩怨,被他们亲手装裱,呈上了法庭。我收到的不是沟通函,而是一纸诉状。翻开它,就像打开了一本由谎言编纂、用恶意润色的小说。全书除了被告姓名和那一笔他们确实出了的首付款金额(尽管数额也刻意夸大混淆)勉强属实外,其余内容,堪称 “虚构文学”的典范。
他们声称的“共同购房合意”、“按被告要求购买电器”、“双方家长见面消费”……每一个字都与我手机里、电脑里、银行流水里那冰冷而沉默的数百条记录,发生着刺耳的摩擦。他们的“证据”,薄如蝉翼,屈指可数,仿佛这场涉及百万的纠葛,只需三页纸便能定义。而我,作为回应,光是客观的消费记录、转账凭证、聊天截图,保守打印出来,便已厚达一百多页。这重量,不是纸张,是我被消耗的时光、被践踏的诚意,以及此刻汇聚而成的、沉甸甸的愤怒与鄙夷。
他们的策略,粗鄙而嚣张。在起诉前,便已通过手段冻结了我名下所有常用账户,试图用窒息式的经济封锁,逼我就范,幻想我会在困顿中向他们摇尾乞怜。这手法,透着一股 “人上人”的傲慢,仿佛法律是他们家开的私刑工具,而我这等“无权无势”的蝼蚁,合该任其拿捏。
更可笑的是,在这之前,他们竟还曾托人迂回打听,想以远低于市场价和实际投入的价格,“接盘”这套房子。什么意思? 当初推着我上车,要我按他们的规格豪华装修,现在出了事,就想以“废铁价”把车开走?见我挂出的价格公允合理、无法让他们捡个“带血的大便宜”,便恼羞成怒,转而举起“法律”的棍棒,想把我打趴下再抢?吃相难看到这个地步,也算人间奇观。
于是,我们法庭相见。对方的律师,完美继承了委托人的气质,在证据苍白的情况下,将 “睁眼说瞎话” 的技能发挥到极致。质证环节,拿不出像样证据,便开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情绪挑衅,言语间极尽抹黑之能事,试图激怒我,让我在法庭上失态,从而掩盖他们事实上的溃败。
那一刻,看着对方席上那张因为长期养尊处优(部分尊优可能还由我贡献)而略显肥硕、此刻却写满义正辞严的脸,我内心翻涌的,不是恐惧,而是巨大的荒谬与恶心。我几乎想站起来,指着那张脸问:
“你这一身膘,有多少是这一年半来,心安理得吃着我的、喝着我的,养出来的‘成果’?”
“你哪来的脸,在法庭上大言不惭地说我花了你的钱?账单呢?拿出来啊!哪怕是一张你请我喝过一杯咖啡的小票!”
“你们全家合谋,把我当人肉提款机和情绪垃圾桶的时候,可曾想过‘公平’二字怎么写?现在提法律,不过是披上一件最廉价的‘文明外衣’,继续行使你们野蛮的抢劫!”
但我忍住了。因为我知道,法律固然有被利用的缝隙,但它的基底,终究是证据和逻辑,而不是谁的声音更大、脸皮更厚、姿态更嚣张。 法官的目光是清醒的,那一百多页证据构成的铜墙铁壁,不是几句泼妇骂街式的指控所能撼动。
他们的诉状,是他们最后的“皇帝新衣”。而我提交的证据,便是那根致命的针。这场诉讼,于我而言,已不再是财产的争夺,而是一场 “真实”对“虚构”的剿灭,是 “被剥削者”对“剥削者”逻辑的终极审判。
他们在外四处抹黑我,说我无情无义、算计抠门。没关系。人在做,天在看;假在做,证据在翻。 他们把法庭当成延续他们家庭内部那套“我说的就是真理”的剧场,而我,将用事实的聚光灯,照出这台戏所有道具的虚假与演员的滑稽。
这场官司,他们想打的是钱和房子;而我,要捍卫的,是事实的尊严,和一个普通人拒绝被无耻逻辑吞噬的、最后的骨气。
#互动话题:
当对方在法庭上不择手段、进行人身攻击和情绪挑衅时,你认为最好的应对策略是什么?是当场激烈反驳,还是极度克制、牢牢抓住证据主线?如果你是我,在对方律师明显“睁眼说瞎话”时,你会如何利用程序或证据,给予最有力、最体面的反击?面对这种“把法庭当戏台”的对手,赢得官司之外,我们还需要赢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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