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9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乐清这个人的房子,要强制拆除!

[复制链接]

1064

主题

1095

帖子

1272

积分

小二

Rank: 4

积分
127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大头蚊子 发表于 2026-4-2 14: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刷到柳市镇政府的公告,来给大家捋一捋这事儿的来龙去脉,主打一个通俗易懂,有懂行的网友也可以在评论区补充~

事情主角是陈某某,简单说就是他建了一栋房子,但是没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建,面积还不小,有82.97平方米。

早在2025年8月4号,柳市镇政府就已经给陈某某下了行政处置决定书(编号乐柳政置决字(2024)第02-0003号),要求他一个月内自己把这违建拆了。结果呢?陈某某既没拆,也没申请行政复议,更没去法院起诉,相当于直接无视了通知。

就这样拖到了2026年2月9号,政府又下了催告书(乐柳政催字〔2024〕第02-0003号),专门送达给陈某某,催他在2月20号前自行拆除,还给了10个工作日的时间让他陈述、申辩。没想到,陈某某还是不当回事,逾期照样没拆,也没提出任何异议。

之后经过乐清市司法局认定(文件号乐司执审〔2026〕9号),柳市镇政府在2026年3月26号正式下了《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还是同一个编号,看来是铁了心要处理这处违建了。

今天政府正式发公告,把强制拆除的事儿说清楚了,重点划给大家:

- 拆除时间:2026年4月27号上午9点,到时候会依法强制拆这处违建;

- 陈某某注意:4月27号上午9点前,必须把屋里的人撤走,所有东西都搬出来;

- 划重点!如果到点没搬东西,政府会找公证机构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把屋里的东西登记好、造好册,然后运到别的地方存起来,到时候丢了或者损坏了,估计就得自己负责了。

另外公告里也说了,不管是哪个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阻挠、干涉强制拆除,不然会追究法律责任,要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得负刑事责任,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说句实在的,违建本身就不合规,政府已经多次催告、给足了时间,陈某某一直不配合,也难怪会走到强制拆除这一步。有没有柳市本地的网友,知道这处违建具体在哪个位置?或者了解更多细节的,来评论区聊聊~

最后附个公告原文关键信息: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发布,日期是2026年3月26日,所有文书编号都对应一致,事儿是板上钉钉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乐清上班族网 ( 浙B2-20100310-1 )

GMT+8, 2026-4-5 07:06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