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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下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温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李立 摄
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朱国晓通报我市最新疫情情况。
温州最新疫情情况
1月20日,我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2021年1月20日24时,我市已连续338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
进入冬春季以来,我市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全力落实落细新冠肺炎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防控举措,抓早抓严抓细打好冬春疫情防控主动仗,防控形势保持平稳有序。
01 落实入境人员疫情防控
▲对在市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入境人员,回温后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并继续实施7天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不具备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非法入境人员,一经发现,由发现地所在的县(市、区)政府落实“14+7+7”健康管理。除疫情防控措施外,其非法入境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
02 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第一类人员,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赵用 摄
▲第二类人员,对新排查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要作为高风险人群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第三类人员,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除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区域)和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硬管控。不具备居家硬管控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硬管控的第1天、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03 分步实施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
我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使用工作的统筹部署和有关要求, 坚持保障重点、应种尽种、确保安全、知情同意、有序推进的原则, 分阶段、有计划规范实施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工作。
因公或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由于在境外面临感染风险,也按预约开展接种工作。紧急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费用及工作经费、服务费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对个人免费提供。
目前,全市有200家医疗机构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2300名医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接种资格证,至今已组织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12万剂次,均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下一步,随着防控工作的需要,以及疫苗供应量的不断增加,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统一安排,进一步扩大疫苗接种目标人群,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04 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强化农村地区企业、学校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学校、幼儿园、文化室、养老院、风景区、民宿、餐馆、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温州现代农贸城现场秩序井然,实行人车分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市民必须佩戴好口罩才能进入市场。瓯海区委宣传部供图
从1月28日开始,返乡人员(包括: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尽量控制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核酸监测,各乡镇对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主动采样检测每周不少于30份样本。
鹿城区委宣传部 供图
05 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督查
对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8号《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对照农集贸市场和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日常主动监管情况、属地乡镇(街道)对入境人员“14+7+7”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对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措施督查执法情况,开展精准监督。
苏巧将 摄
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暗访重点场所和密闭式公共空间2319个,抽查重点人员707人,发现各类问题、薄弱环节827个,现场督促整改820个。接下来,我市将继续紧盯重点场所、重点活动、重要节点,持续深入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防疫工作再收紧、纪律再从严、机制再完善,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也解答了以下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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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师生最关心的是能不能返回老家过年或者外出旅游。请问,市教育局对此有哪些规定,既兼顾师生寒假生活,又筑牢校园疫情防线?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剑波:
目前,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共有150多万师生。寒假期间,随着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活动增多,校园疫情防控面临着巨大压力。为扎紧校园疫情防控网,确保百万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教育局对寒假期间和春季学期返校报到师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主要强化三方面工作措施。
一、强化师生离校管理
一是坚持倡导师生留温。寒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非必要不出市、教师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外出的,严格向学校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且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是密切掌握师生动态。学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前排摸师生寒假流动情况,建立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实行精密智控。
三是落实分批有序离校。妥善制定方案,有序做好学生错时错峰放假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离校行程可追溯、家校协同有反馈。
四是强化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措施,守牢学校“大门”和“小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二、强化假期个人防护
一是坚持健康信息“日报告”。全体师生坚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每天按规定要求完成健康“打卡”。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要及时主动如实向学校报告。
二是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外出活动的师生,必须每天记录外出时间、行程、交通工具和主要接触对象,做到清晰可查。坚持“一米线”、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重点人群和实施居家硬管控的人员,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三是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提倡网络拜年、电话拜年,避免跨区域走亲访友、同乡聚会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四是坚持体育锻炼。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鼓励师生参加适度的体育活动,愉悦身心,增强体质。
五是加强家校协同育人。请广大家长朋友重视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建立融洽的亲子关系,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劳动、作息时间,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减少电子产品使用,切实保护好视力。
三、强化返校健康核查
一是落实错时错峰开学。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定于2月22日(正月十一,星期一)正式开学;小学、初中、中职、特殊教育学校定于3月1日(正月十八,星期一)正式开学;幼儿园定于3月3日(正月二十,星期三)正式开学。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完善错时错峰报到方案,备足物资,确保开学安全稳定。
二是严格健康核查入校。中小学教职工返校前主动向学校专班组报告健康状况和假期行程,报到时凭“大数据行程绿码+健康绿码+测温合格”方可进入校园;凡跨省域外出返温的,返温后凭“核酸阴性证明+大数据行程绿码+健康绿码+测温合格”方可进入校园。中小学生(幼儿)返校前主动向班主任报告健康状况和假期行程,凭“14天健康报告单+测温合格”进入校园;凡跨省域外出返温的,凭“核酸阴性证明+14天健康报告单+测温合格”方可进入校园。
三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凡入境的、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一律按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温返温管控机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春季学期未按时返校报到的师生,学校要严格追踪查因。因病请假师生病愈返校前,要提供医院诊疗证明、病毒核酸检测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方可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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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运马上就要到了,请介绍下今年温州的春运形势如何?同时,针对新一轮的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方面,温州将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杰煌:
2021年春运自1月28日起至3月8日止,历时40天。今年春运不同于往年,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开展的春运。
今年春运有三个特点。一是客流总体平稳有序。受疫情防控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减少、铁路民航运能提升、网约车及私家车出行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预计2021年春运期间,客流总体平稳,人口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常年,而且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较为集中。二是道路保畅压力较大。预计春运期间,温州地区内高速车辆出入总量预计为1600万车次。春节黄金周七天(2月11日至18日)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自驾出行流量大,免通出口流量预计会达200万辆/天。由于出行时段高度集中在返乡、返程、黄金周三个时间段,高速公路疏堵保畅压力较大。三是天气变化不确定因素较大。预计今年春运期间,平均气温明显低于去年同期,有4-5次较强冷空气或寒潮过程,可能出现持续冰冻或严重冰冻;1月底至2月上半月雨雪过程相对集中,出现连阴雨雪的几率较大,对交通运输会有较大影响。
今年春运将面临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双重任务。温州已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在春运保障方面——
一是保运力。强化客运场站、旅游景区景点、农村等地区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道路、水路、民航、铁路等方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相比日常,适当扩充运力。同时,合理控制客座率,扩大联网售票范围,开展电子客票和定制客运服务,做好夜间综合运输服务衔接。
二是保通畅。加强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和流量引导,做好路网保通保畅,提前备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
三是保安全。对道路桥隧、运输企业、枢纽场站、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
在交通疫情防控方面——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站点,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场所,落实好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一米线”距离、减少人员集聚、发热人员移交处置等防疫规定。严控高峰出行客流,引导旅客错峰、理性、必要出行。提前做好健康码查验宣传告知,合理设立缓冲区。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等客运领域,企业和司乘人员要严格落实运输工具及个人防疫措施。特别是根据高、中、低风险地区形势变化,将及时调整长途客运班线和实载要求,到高风险地区的班线将临时停运。其他如海港、货运等方面,也已专门印发防疫工作指引,督促企业抓好宣贯和落实。
倡导非必要不出行。春运期间错峰返乡返岗,提倡就地过节。如无必要,请勿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外出的,请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出行期间要尽可能错峰出行,备好口罩、手消毒剂等物品,乘坐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自身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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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制定了关于加强冷链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入尽入集中监管仓的工作方案,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温州目前针对这块是如何落实的?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卢洪辉: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人物并防”“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决策部署,始终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结合冬春疫情防控要求和变化,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策略,全力消除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输入风险。
根据省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市于2021年1月18日零时起,分别在苍南县、泰顺县的三个省际高速公路通道(沈海高速苍南服务区、甬莞高速马站服务区、文泰高速泰顺南浦溪服务区),两个省际国省道(104国道桥墩段、331省道泰顺彭月段),设立5个省际进口冷链食品检查站,坚决守住浙江南大门。
一是落实查验前移。由属地镇街,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力量,联合设置24小时不间断运转的检查站,对入境的冷链运输车辆实行“ 逢车必检”, 加强冷链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入尽入集中监管仓。
二是实行分类处置。根据承运车辆随附的进口冷链食品“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以及在“浙冷链”系统报备预约情况,进行分类处置:①“三证”齐全且已通过“ 浙冷链” 系统申报进口冷链食品通关、目的地、消毒等信息的,立即放行;②“三证”齐全但未通过“ 浙冷链” 系统申报上述信息的,现场在“ 浙冷链”系统登记相关信息后,予以放行;③“三证”不全但已通过“ 浙冷链” 系统预约集中监管仓的,查验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与申报信息相符后,予以放行;④ “三证”不全且未通过“ 浙冷链” 系统申报相关信息或未预约集中监管仓的,现场通过“ 浙冷链” 系统登记相关信息、预约集中监管仓后,予以放行;⑤过境浙江省的,通过“ 浙冷链”系统现场登记车辆号牌、司乘人员及联系方式和目的地等信息后,予以放行。
三是做到源头阻断。省际检查站和各类卡口及交通执法过程中,发现进口冷链食品涉嫌违法的,依法予以查扣,直接转运至集中监管仓。
四是强化闭环管理。一方面,积极利用“浙冷链”系统对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车辆进行持续管理。另一方面,明确设立县级执法查扣冷链食品暂存仓,细化进口冷链食品依法查扣后预约进仓等具体操作流程,强化交通卡口及日常执法中查扣的进口冷链食品转移至集中监管仓的闭环管理。5个省际检查站启用后,已投入联合执法人员213人次,检查入境冷链运输车608辆,分类处置承载进口冷链食品的冷链车7辆。
在此,也希望广大市民如有发现违法线索,积极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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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来临,一部分家长会将孩子送到培训机构参加学习,培训机构作为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市教育局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培训学员安全?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剑波: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温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温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责任落实、人员管理、培训防控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十个严格”,具体内容如下:
在监督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根据最新排查统计,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共5713所,登记类型多,培训内容杂,归属多个部门监管,其中教育部门许可的培训机构1309所。为此,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即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机构员工学员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落实个人报告责任。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漏洞的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在人员管理方面,做到四个“严格”。
一是严格审查学员健康。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须提供温州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
二是严格管理员工健康。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温,如确需离温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鼓励员工留温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温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温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三是严格动态健康监测。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工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四是严格管控重点人员。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温返温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处于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在培训防控方面,落实“五个严格”。
一是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按照学员培训不聚集的要求,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 平方米,同一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
二是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倡导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
三是严格控制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大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机构团拜、年会、慰问和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比赛、评比、展示、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
四是严格落实环境消杀。机构要建立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走廊、教室、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
五是严格管理饮食卫生。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育引导机构员工适度锻炼身体,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足的睡眠,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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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既是疫情防控的前哨,又和广大市民的健康生活息息相关。请问市市场监管局在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方面有哪些举措?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卢洪辉:
冬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零售药店既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场所,又是满足市民购药不可或缺的环节。温州将进一步加大对药店的巡查检查频次,从严从紧开展零售药店的重点防控,并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用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同时,对于网络药品经营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具体举措如下:
一、要求零售药店加强自身的防控管理。零售药店必须做好店内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每天定时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药品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须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工作期间须佩戴口罩、穿着工作服等。
二、加强对进店购药人员的管理。所有零售药店需在药店门口显眼位置设警示标语,提示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查。对不佩戴口罩、拒绝出示健康码、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拒绝其进入药店。对体温异常的,督促、劝导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品种的人员即将实行实名登记。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旅行史的购药人员,不得销售监测品种,相关人员信息按当地防控办的规定的方式和途径上报。
三、加强零售药店购药情况的数据分析,精准智控。2020年9月以来,我市启用了浙江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通过覆盖面和人流量等因素的分析,目前全市共选取了531家零售药店(门店)作为常态化监测哨点,从9月1日起对600余种药品的销售数量、购买人数进行登记上报。省局系统对各地每日购药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精准智控,对异常波动的监测数据予以预警。若出现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提升等情况,全市零售药店将启动疫情应急状态监测模式。截止目前,我市暂未发现异常波动的数据。鉴于春节假期的来临,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我市零售药店监测系统将从常态化监测模式转换到应急状态模式,对购买监测品种的人员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上传,实现“药品购销全程受控、应管尽管不漏一人”。
四、加强药品网售监管。即日起,全市暂停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向市内个人消费者销售监测品种;药品零售企业向省外个人消费者销售监测品种的,应当符合当地疫情防控和药品监管有关要求。对于治疗慢性病或者其他非监测品种药品,市民群众仍可在互联网平台(饿了么、美团、小程序等)下单购买,购买的药品可由药店调配后送达,也可就近药店下单自取。同时,我市已建成“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119个,偏远山区、海岛的市民群众可以通过便民服务点购买非监测品种药品,享受家门口的诊疗购药服务。
来源:温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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