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2、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户籍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1。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其中新聘用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及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18日。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作未满3年的;⑤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⑥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2年乐清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相结合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202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部分备注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考生原则上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毕业后高校未开具过报到(派遣)证、且考生未签过就业协议、且考生未参加过企业(单位)社保的);(2)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毕业 并在2022年9月30日前经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3)2022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入围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中,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