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与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8时--8月13日18时。报考人员通过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必要信息和上传必要证件材料。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14日8时--18时。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平台不对未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8时—11时。已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再次报名。
4.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8月15日14时—8月16日12时。初审通过之后,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5.打印准考证:笔试考试前1天,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准考证打印。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的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签订3年书面劳动合同,并由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按《乐清市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劳动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相关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