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9月20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3.在事业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且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涉及机构改革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9月15日9时—9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9月15日9时—9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入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1、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10月10日9时—10月14日9时
2、考试时间和科目: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