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学历与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先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但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