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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直眠羊 于 2024-3-21 10:58 编辑
近日,有网友在民呼我为平台上反映,乐清一位普通打工人艰难的维权路,遭开除、强制要求离开公司、不给书面辞退通知书…
反映内容如下:
我于2024年3月2日反映的乐清市万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乐清市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我父亲从2008年入职到2024年在公司上班,去年年底用各种理由
推脱要开除他,同时不提供书面辞退报告,上班也不安排岗位,不安排打卡,近15年来未交社保,如今快到60岁,一句话就开除了,我父亲多次亲自去乐清劳动局要求介入,现在公司要强制我父亲离开公司,也不给予书面辞退通知书,威胁我父亲签自动离职报告,去了劳动局就给他指路一些咨询,均未接收他的投诉,每次去都爱答不理,虽然是外地人,但是也是群众,维权之路太艰难。请明确给个答复到底应该找哪个部门?而不是推来推去。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你于2024年3月9日向乐清市南岳镇人民政府反映父亲从2008年入职到2024年在乐清市万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去年年底用各种理由推脱要开除他,近15
年来未交社保的问题已转交我局。经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社保所协调,你父亲与用人单位间关于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等问题争议较大,调解未果,工作人员已建议你们通过仲裁途解决。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请你们直接向乐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三份(仲裁申请书为打印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原件不收),地址:乐清市千帆东路1000号数智城市运营指挥中心B区二楼204,618****211、618****071。特此告知。
来源:民呼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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