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有一则标题名为:乐清市三重吕玩具有限公司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案的案件处罚公布。
![]()
案件名称:乐清市三重吕玩具有限公司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乐市监处罚[2025]561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乐清市三重吕玩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黄某某
执法部门: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07-25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自2025年4月起至2025年6月11日,被处罚人乐清市三重吕玩具有限公司在其天猫网店”三重吕旗舰店”销售的“雨声器”儿童玩具为证书已注销的获证产品。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当事人销售证书已注销的获证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罚款2035元;2、没收违法所得1454.76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489.76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