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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湾港区下堡路(虹南路~双屿路)建设工程、乐清湾港区沙港路(一期)建设工程、乐清湾港区沙港路(二期)建设工程环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湾港区下堡路(虹南路~双屿路)建设工程、乐清湾港区沙港路(一期)建设工程、乐清湾港区沙港路(二期)建设工程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乐清湾港区。
2、工程概况:乐清湾港区下堡路(虹南路~双屿路)建设工程道路全长740.599米,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红线宽32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9575.81万元。
乐清湾港区沙港路(一期)建设工程道路全长2767.315米,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红线宽24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8629.01万元。
乐清湾港区沙港路(二期)建设工程道路全长1405.047米,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红线宽24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0973.91万元。
3、招标内容:乐清湾港区下堡路(虹南路~双屿路)建设工程、乐清湾港区沙港路(一期)建设工程、乐清湾港区沙港路(二期)建设工程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
4、工期:15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三、招标方式:港区公开招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6时00分。
2、地点为乐清市蒲岐镇中能大厦4楼乐清湾港区425办公室(蒲岐高速出口对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资料应于规定时间内以密封函形式现场送达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封面须盖投标人公章。投标资料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三个项目的总报价)等。投标资料必须对上述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且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盖单位公章。
六、注意事项:
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工程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2、开标时间: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
3、评标方式:经招标人评审的最低价报价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4、中标单位承担设计审查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家评审及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5、投标人报价总价不得高于6.5万元。
6、上述招标公告及招标过程中有不当不妥之处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以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解释为准。
七、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267778315
招标人: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来源: 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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