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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小学、初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8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园)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5〕22号)等文件精神,在征求各乡镇(街道)、学区、各中小学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及人口流动实际,特制定2025年乐清市小学、初中招生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据统计,2025年乐清市户籍小学和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分别为13968人和15828人,预计随迁子女在我市小学和初中就读约6000人和3000人。鉴于人口流动等因素,经研究,拟定全市2025年小学招生计划为452个班,18196人;初中招生计划为385个班,17084人(详见附件)。
二、各公办小学、初中要按照“划片招生、户籍为主、核定班额、网上报名、分批录取、超额电脑派位(随机抽签)”办法进行招生,确保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入学,全面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并按政策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
三、从严控制起始年级班学额。全市公办小学的班学额不得超过45人,公办初中的班学额不得超过50人。民办小学、初中按核定后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
四、招生计划一经下达,各学校必须认真执行。擅自超计划招生,市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等处罚。
五、2025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全部纳入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实行“一人一籍”原则,未在系统内完成招生录取的将无法建立电子学籍。
附件:1.2025年乐清市小学招生计划表
2.2025年乐清市初中招生计划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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