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188|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乐清这个00后被通缉!看到请立即报警...

[复制链接]

997

主题

1126

帖子

2218

积分

小二

Rank: 4

积分
221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城中小妖怪 发表于 2021-6-3 09: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乐清市公安局公开通缉
涉嫌电信网络新型犯罪
在逃人员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严厉打击涉嫌电信网络新型犯罪行为,同时也给在逃人员一个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凡作案后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视情依法予以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凡在逃人员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投案,因病、因伤或其他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网上公安局在线自首平台等方式投案的,均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自己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在逃人员,只要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视为自首。

三、凡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继续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将依法从重处理。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窝藏、包庇在逃人员。凡是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帮助其伪造、毁灭证据,为其提供隐匿场所、交通工具、资助财物或者提供其他潜逃条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五、全市公民都有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义务,广大人民群众凡是知晓在逃人员线索的,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凡提供线索、协助抓获在逃人员或直接扭送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的奖励,奖金可按有功人员提供或要求的渠道方式支付,并依法予以严格保密和积极保护。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或0577-61561027

乐清市公安局
2021年6月3日


乐清市公安局公开悬赏通缉
10名涉嫌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在逃人员



胡栩源,男
身份证:330382200109194034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杏明路32号
涉嫌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黄振,男
身份证:330382198708180953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沙岙桥头村
涉嫌罪名:诈骗


余协雪,男
身份证: 330323198301096418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乐清市芙蓉镇雁南村
涉嫌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林剑华,男
身份证:330323198104297915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水碓舟村
涉嫌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黄培培,女
身份证:330382198710112642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马道村
涉嫌罪名:诈骗


戈献进,男
身份证:330326198912194315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平阳县麻步镇江湾村
涉嫌罪名:诈骗


徐志金,男
身份证:330821198704021415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鹿角堰村谢家20号
涉嫌罪名:诈骗


严本鹏,男
身份证:330326198203085618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平阳县闹村乡小施村
涉嫌罪名:诈骗


胡乾友,男
身份证:330324199708187419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永嘉县巽宅镇山下村三房北路12号
涉嫌罪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董文波 ,男
身份证:33038119940825551X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瑞安市高楼镇梅树岭村
涉嫌罪名:诈骗

来源:乐清公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67

帖子

863

积分

小二

Rank: 4

积分
863
沙发
dydszgd 发表于 2021-6-3 12: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4万

帖子

5万

积分

大二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54160
QQ
板凳
西米囊 发表于 2021-6-3 22: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电信
被通缉了这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

帖子

11

积分

小班

Rank: 1

积分
11
地板
J1N 发表于 2021-6-10 17: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真的之死,还认识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乐清上班族网 ( 浙B2-20100310-1 )

GMT+8, 2024-11-13 22:15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