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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0月13日,大荆镇坎头村卢某已知自己属于台州路桥返荆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共7日。2022年10月19日,卢某强行摘除电子手环,擅自离开坎头村住处,外出活动,卢某的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卢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主动报告行程轨迹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对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大荆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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