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市镇道路泊位实施 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 (一期)
为进一步规范柳市镇停车管理工作,有效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优化出行方式,规范车辆停放,提高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切实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管理难”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乐政发〔2014〕5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24日(下周一)开始试运行一周,2022年11月1日起对以下停车资源实施正式收费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年11月1日。
二、收费范围 柳市镇6条道路1363个道路泊位。
道路泊位 (点击查看大图)
三、收费标准 为充分体现城市停车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精细化水平,满足市民工作、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在《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乐政发〔2014〕59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间。
柳市镇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点击查看大图)
四、收费方式 客户可通过手机下载乐清行APP客户端、车载ETC、绑定微信或支付宝等多种无感支付(收费)方式。
五、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577-61668099、0577-61668699 价格举报电话:12315
说明: 1.大、中、小型车按照车辆行驶证上的类别划分。 2.收费类别的划分原则:一类:城镇中心、市政府所在地、市属医院、中心菜市场、商业繁华地带、学校周边道路和停车场。二类:除一类以外的停车矛盾较为突出的道路。 3.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所,其计费时间尾数取舍统一为: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4.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免收停车费。 5.小型车、大中型车包月、包季、包年由停车收费主体与车主协商确定。 柳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来源:今日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