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规范管理,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9月7日,镇相关**带领虹桥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虹桥交警中队、市场监管局(虹桥分局)、水管所、环卫等部门及西街村干部、驻村干部共70余人,全面清除西街农贸市场及周边商铺店外雨篷、太阳伞及固定筒等悬挂物,全力打击、拆除电动车非法加装雨篷、乱停车等行为。 占道经营、空间乱挂、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不分类乱丢、流动摊贩等问题一直是农贸市场管理的痛点、难点。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虹桥镇围绕西街农贸市场再督查、再劝导、再整改,紧盯各项细节、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内容指标,将西街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让居民的“菜篮子”拎的更放心、更舒心。
专项整治 联合执法 摊位摆放超出规定位置 店铺门口摆放杂乱 拆除占道遮阳伞 拆除违规雨棚 拆除违规设施
此前《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西街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的通告》发布后,已有多数商户、摊贩自觉进行了内部整治,此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单位或个人都积极配合进行了整改。 ▲整治后的西街菜市场
相关通告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西街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的通告 为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规范管理,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虹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西街农贸市场及周边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兜售物品;不得出店经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产自销户应自觉进入农贸市场内经营,服从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管理。 二、禁止空间乱挂。临街建筑物的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违章搭建、堆放、吊挂有碍市容市貌的物品,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所有影响市容的违章搭建物、悬挂物(包括店前的雨棚、太阳伞及固定桶、挂钩、拉绳、横幅、水龙头等设施设备)必须自行拆除。 三、禁止车辆乱停。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位内停车,不得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地等禁止停放的区域停放。 四、禁止乱扔垃圾。严禁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禁止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沟、地下管道。禁止从车辆内或者建(构)筑物上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烟蒂、纸屑、果皮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随地便溺。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必须在本通告之日起三天内自行整改(清理)到位,逾期未整改(清理)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理。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来源:千年新市魅力虹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