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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
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已通过《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 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经营者信息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未按规定封口或封签损坏的,网约配送员有权拒送,消费者有权拒收。
自2021年7月6日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启用“浙江外卖在线”系统,着力推动网络餐饮“全链条”闭环管理,确保实现餐饮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各位网络餐饮商户作为网络餐饮的服务提供者、重要参与者,肩负着维护网络餐饮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使命,为实现该系统在我市全面实施应用,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切实做到以下四点:
尽快安装好标清以上(含标清)监控设备,监控设备要求质量可靠,符合标准,覆盖食品切配、烹调、备餐、洗消等重点区域,接入省食品安全一体化平台,并在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订餐平台实时展示。已完成阳光厨房建设的单位,要在经营时间段内保持视频监控正常在线,不得断电断网。如遇设备故障、介入错误等问题,请及时与运营商联系,确保设备正常在线。
按照《浙江省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的要求,在餐饮外卖食品的包装容器、配送箱(包)封口位置或者适当位置使用一次性封口包装件,降低餐饮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污染风险,保障配送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微信激活“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小程序或下载“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手机APP,每日录入索证索票、餐用具消毒和封签使用台账。
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落实小份菜等举措制止餐饮浪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吸管和塑料餐具。
网络餐饮商家使用“浙江外卖在线”系统是商家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打造放心品牌,赢得消费者青睐,做长、做远的有效途径。自3月1日起 ,对未在经营者信息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网络餐饮经营单位,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置。请各网络餐饮经营单位立即行动起来,合力促进我市外卖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1日 来源:乐清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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