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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对患者及家属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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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之窗 发表于 2021-8-4 13: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乐清市第三人医院医院门诊就诊及住院患者探视、陪护相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1、进入医院时请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健康码、行程码,完成流行病学调查,配合预检分诊工作。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提前注册行程码

2、来院就诊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黄色医疗废物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3、按照医院规定配合有序就诊,做到一人一诊一室,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排队的患者做好一米间隔。

4、所有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请在发热门诊留观,若检测结果未出擅自离开,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探视及陪护管理。禁止探视,原则上仅允许生活自理困难或病情需要的患者有一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需提供身份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4天内旅居史、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情况办理陪护手续。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离院。

6、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配合完成住院期间的每周一次的新冠核酸检测。

7、具体措施视疫情动态调整。
患者可扫码进入【医院主页】-【门诊预约】,选择【直接选择科室】或【直接选择医生】,选择【预约时间】—【确定预约】。
同时我院为不便于进行手机预约的老年患者等提供了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可通过拨打57170222、57170333由接线人员帮您完成预约。

现场预约:患者可前往我院门诊一楼服务中心预约或医生诊间预约,也可由现场志愿者帮助您完成预约。

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
来源: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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