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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温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郑合一行到大荆司法所进行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的授牌仪式,大荆镇党委副书记赵子参加。
近年来,大荆司法所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在辖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瞄准司法行政系统的改革方向,始终坚定政治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内外兼修,大力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
大荆司法所同时设立大荆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专业律师定时坐班,开展法律援助,设立访调室,开辟信访代跑点,统筹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窗口,分流大荆镇各类纠纷,实现司法所主动介入化解初访、简易纠纷,集中力量化解重点、复杂纠纷。该所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作用,全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司法所打造成基层法治建设的领跑者,为“法治大荆”建设和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2020年12月,浙江省司法厅授予大荆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荣誉称号。
大荆司法所将以本次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的成功创建为契机,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山老区”发展和助推法治乡镇建设的新典范。
来源:乐清大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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