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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基层妇联干部以及“母亲学堂”学员更好地了解《民法典》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进一步提高妇女群众和广大家庭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11月3日下午,由温州市妇联、温州市普法办主办,乐清市妇联、仙溪镇妇联承办,温州市社区心理援助志愿者协会协办的温州市妇联“幸福家庭普法先行”项目暨“民法典进家庭” 公益活动走进仙溪镇“母亲学堂”,来自浙江泽大(乐清)律师事务所的叶佳律师为基层妇联干部以及“母亲学堂”学员开展《民法典》普法讲座。
叶佳律师通过四个典型的案例,带领各位基层妇联干部以及“母亲学堂”学员学习了《民法典》第1088条、第1176条、第1254条、第1217条内容,通过好意同乘案例,让大家明白:减责并非免责,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喝酒后也不要骑电瓶车,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很有可能会被鉴定为机动车。
叶佳律师讲座内容充实、剖析细致、案例生动。同时结合生活中的实际以及妇女维权的有关案例,深入浅出地对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从法律的层面进行了详细阐释,增强了妇女的维权意识。大家纷纷表示,学习到的法律知识非常有用,日常的生活就能遇到,今后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掌握,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袁文嫣 2021年11月3日 来源:仙溪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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