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帆街道安监所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乐清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乐应急〔2021〕43号)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审查。 审查组实地查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主要围绕是否属于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有无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有无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有无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有无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有无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等方面进行审查。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位于东朴湖湖东路上,选址符合要求。 审查组查看该经营场所的周边环境,确认没有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文物古迹等点位内容,符合距离要求。此次审查还针对平面布置、建筑结构、电气与消防、安全管理等内容,共27条规范要求进行逐项审查,确认该经营场所均符合要求。 来源:石帆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