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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纪委省监委持续深入抓突出问题整治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整理了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科普指南,帮助广大群众辨别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掌握防范技巧及相关维权渠道。
一、什么是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是指在农村地区生产、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欺诈行为的食品。根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案例和线索征集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包括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黑作坊”“黑窝点”。
2.“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标识的食品。
3.“山寨”食品:仿冒知名品牌的名称、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如“康帅傅”冒充“康师傅”等。
4.过期或篡改日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擅自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
5.非法添加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如工业染料、西布曲明等)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6.以次充好食品:如用鸭肉冒充牛肉、用廉价油冒充优质食用油等。
7.来源不明食品:无法提供合法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的食品,特别是肉类及其制品未经检验检疫。
8.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如普通食品宣称“治疗疾病”等。
二、如何识别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1.查看标签标识
(1)检查食品包装是否有完整的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编号)等信息。
(2)注意标签字迹是否清晰,是否有涂改痕迹。
(3)警惕与知名品牌相似,但细节不同的包装设计。
2. 观察食品外观
(1)颜色异常鲜艳或与正常食品差异较大的需警惕。
(2)包装破损、变形、漏气的食品不要购买。
(3)肉类食品颜色异常或气味不正常可能是变质或非法添加。
3.价格异常需警惕
(1)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食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
(2)特别便宜的“名牌”食品很可能是假冒产品
4.购买渠道选择
(1)优先选择正规超市、商场、有证照的食品店。
(2)流动摊贩、无固定场所的销售点风险较高。
(3)网购食品要查看商家资质和评价。
5.特殊食品注意事项
(1)保健食品需认准"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
(2)进口食品应有中文标签和检验检疫证明。
(3)散装食品需查看存放条件和保质期信息。
三、遇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如何维权? 1.保留证据
保存问题食品实物、外包装、购物小票或支付记录。拍摄问题食品的照片和视频证据。记录购买时间、地点、商家信息等。
2.举报投诉渠道
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网络平台: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
现场举报:可前往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或当地市场监管所现场举报。
“随手拍”举报:通过“浙里办”APP中的相关功能上传违法线索。
3.举报内容要求
提供被举报人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描述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照片、视频、实物等),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市场监管部门会严格保密)。
4.注意事项
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
恶意举报或诬告陷害他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四、食品安全小贴士
购买食品“五看”原则:看资质、看标签、看外观、看储存、看价格。
农村聚餐注意事项:选择有资质的餐饮服务单位,避免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
食品储存要点: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按标签要求储存食品。
维权意识培养:养成保留购物凭证的习惯,发现问题及时投诉。
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关注“食药乐清”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如果您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投诉,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食药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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