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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大荆司法所在温州市局和乐清市局各级领导的关心下,严格按照司法部印发的《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省厅发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筹建“枫桥式”司法所。
5月14日,鹿城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朔霄携促进科及相关司法所所长一行到大荆司法所考察学习“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乐清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志陪同考察。
在硬件方面,大荆司法所外观突出,标识明显,法治、廉洁文化氛围浓厚,形成地标性建筑。司法所内设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除基本业务用房外还设置了接待室、访调室,开辟信访代跑点,分流大荆镇各类纠纷,实现司法所主动介入化解初访、简易纠纷,集中力量化解重点、复杂纠纷。
在软件方面,大荆司法所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工作,成立中共大荆司法所党支部,由大荆司法所姜志远担任党支部书记,强化司法所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规范调解档案、社区矫正档案文书及相关台账制作与整理。
鹿城区司法局一行对大荆司法所的“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反响热烈,争相询问创建工作中的具体细节要点,拍照学习。陈朔霄评价大荆司法所外观大气、地标明显,细节用心,犹如燕子衔泥,像家一样在经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杨志指出,面对日益复杂、繁重的司法行政工作,“枫桥式司法所”的下一步工作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在积极协调法律顾问资源的同时,努力培养自己的专业队伍。
随后,大荆司法所所长姜志远与各所所长就规范化建设以及具体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创新做法作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来源:乐清大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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