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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0日,乐清市司法局芙蓉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农村建房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该起纠纷困扰当事人双方十余年,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13日,芙蓉镇下街村村民梁某某向芙蓉司法所反映,同村的邻居林某某擅自修建围墙护栏,双方私下协商未果,矛盾日趋白热化,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恐事态进一步扩大,希望司法所予以协调解决。
为有效避免此次纠纷进一步激化,芙蓉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走访,听取村委干部意见,调查实际情况。经核查,村民林氏兄弟于2005年向村里购买土地指标用于建房,该地块北首与同村梁某房屋南首墙基相距一米,与此同时,距离梁某墙基五十公分处有一老旧围墙相隔。2007年林氏兄弟建房审批时,因邻居梁某提出异议,于是双方协商后签订协议,林某建房墙基需后退至距离梁某墙基三米处,不能挑窗、开阳台,中间空地不得建化粪池。后因原有围墙较矮林某后院经常有人进出随地大小便等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林某曾经多次因搭建围墙护栏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至此已经有十余年。今年4月10日,林某再次准备搭建围墙护栏,遭到邻居强烈反对,双方产生肢体冲突,矛盾进一步激化。
调解经过
得知纠纷起因后,工作人员倾听双方的想法,让双方当事人表态能够积极解决此事。在尊重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解纠纷双方,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希望他们各自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对方难处,邻居间以和为贵。同时,发动村调委会、村干部的力量一起对他们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
调解结果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经过多次各方调解,最终于2020年4月20日,在芙蓉司法所、村两委的组织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林某决定将老旧围墙拆除,退让至距离梁某南首墙基1.3米处重新搭建围墙及护栏,并承诺不在其上搭建雨棚。退让部分归村集体所有作为消防通道,由村集体出资修建一活动门,双方平时不得在内堆放杂物及占做他用,至此困扰双方十余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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