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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城南街道奖励扶助,独女户、两女户养老保险补助申报开始啦!看看你们身边有没有符合的朋友,有,请相互转告!
◎确认条件
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未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简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城镇户口如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发放标准
农村独女户父母每人每年补助3600元,年递增3%;农村独子户和二女户父母及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补助1560元。
◎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包括国企、被征地基本养老保障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
2、未婚单亲收养的(离婚、丧偶除外);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含缓刑);
4、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确认条件
1、具有乐清户籍且为农业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3、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女方19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方197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独女户父母,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的,由市财政补助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独女户父母双方都参保的,每人每月补助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60%;参保补助对象属于低保户的,其保险费用全部由市财政补助。农村双女户家庭父母享受养老保险费补助最长期限为15年。
◎确认条件
1、具有乐清户籍,且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多生育子女的;
3、只生育两个女儿,且已落实绝育手术的;
4、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女方19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方197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按自愿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补助标准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双女户家庭父母双方都参保的,每人每月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月缴费标准的40%予以补助;参保补助对象属于低保户的,其保险费用全部由市财政补助。农村双女户家庭父母享受养老保险费补助最长期限为15年。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底。
申报咨询电话:61886978、61886979
申报咨询地址:城南街道办事处510卫计办
来源:城南e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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