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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充岭底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工作力量,根据乐综执〔2016〕25号文件精神,经岭底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名。
二、招录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2.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户籍不限。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辅助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宜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办法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2020年4月02日-4月15日(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
岭底乡人民政府党建办。咨询电话:57173022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有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岭底乡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四、招录办法
本次招录主要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工资待遇
每人年均3.5万元左右(含五险),主要由基础工资、加班补贴、奖励、年终考绩奖等构成,并实行动态调整。
六、其他事项
1、招录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方式;
2、统一组织参加业务知识培训;
3、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岭底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解释。
中共岭底乡委员会 岭底乡人民政府 岭底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2020年04月01日 来源:岭底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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